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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提醒:请妥善保存护照

 

  护照是重要的国际旅行证件,一旦护照遗失,不但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,而且影响旅行和生活。根据有关规定,所有补发护照均需向原发照机关核实,需要时间较长。为了旅行和生活的方便,总领馆特提醒中国公民增强护照保管意识:

  一、不要随身携带护照。护照不使用时,应将护照存放在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自己清楚的安全地方。

  二、将护照复印一份,与护照分开存放,以备护照万一遗失后使用。

  三、外出旅行确需携带护照时,注意不要将护照随意放在车内,或手提包内,应将护照贴身携带。

  四、最好不要将护照与其他身份证件一并携带外出。确需同时外出使用时,也不要将护照与其他身份证件放在一起,或将数本护照放在一起,以避免同时遗失,造成无任何身份证件的尴尬情况。

  五、公众场所需要使用护照时,要注意减少护照使用次数。离开时,应确认护照已放置妥当。

  六、切勿将护照作为抵押品或代用品。

  七、藏匿护照而隐瞒不报将给护照补发造成困难。买卖护照将受到法律处罚。

  八、万一护照遗失,应尽快报告使领馆注销,避免被他人所用。

  九、拾获他人护照,应尽快交本人,或寄送给原发照机关或就近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理。

  此外,总领馆特别提醒持照人,要注意检查护照有效期,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延期,以免护照过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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